长治市残疾人联合会组建于1988年,正县级建制,人事、计划、财务单列,归市政府口,编制17人,其中,理事长1名、副理事长3名,内设 6个科室,即办公室、康复科、教就科、组联科、维权科、宣文科。直属4个单位,即:长治市残疾人康复中心,全额事业编制,在职33人;长治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,差额编制,在职10人;长治市安神医院,差额编制,在职24名;长治市残疾人特殊技能培训基地,企业管理,在职24人。
根据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,长治市目前共有各类残疾人20.8万人,占我市总人口的6 .34%,其中视力残疾人23737人,言语听力残疾68663人,智力残疾37269人,肢体残疾45814人,精神残疾10867人,综合残疾22735人。
残联为残疾人事业团体,具有代表、服务、管理三种职能,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,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;团结教育残疾人,为残疾人服务;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,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。